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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鲜丸类食品营养价值有限营养师建议少吃

来源:  类别:行业资讯  更新时间:2011-03-16  阅读
昨日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惠州日报记者接到市民王小姐投诉,她质疑在超市买的速冻虾丸、蟹肉棒成分和名称不符,所谓的海鲜丸类食品里面并不含名称中所提及的海鲜成分。营养专家提醒,这些海鲜丸很多都是其他食品专用调味剂调出来的,从营养角度上,建议市民少吃。

    市民

    海鲜丸无海鲜味

    市民王小姐很喜欢吃各种各样的肉丸,特别是虾丸。“因为这些丸子基本上煮一煮就可以吃,很方便,口味也很多。”王小姐说,近日,她像往常一样在市区麦地某超市购买了0.5公斤虾丸和蟹肉棒,回家后准备把它们放进冰箱里速冻。这时正好一位邻居到她家玩,看到后告诉她说这些食品实际上没有虾、蟹成分。王小姐一听赶紧拿出食品包装说明看,果真,配料表中并没有虾肉和蟹肉。

    “商家这样的做法是否有虚假宣传之嫌?”王小姐说,她想到自己之前常吃的那些海鲜丸类食品,确实吃不出虾味和蟹味,更像是淀粉丸子,不由感到怀疑:它们到底能不能吃?

    走访

    超市海鲜丸子每公斤23.6元

    在市区几家大型超市冷冻柜专区,记者看到出售的各种海鲜口味的丸子、蟹肉棒等,价钱在每公斤23.6元至29.6元不等。名称不同的海鲜冷冻食品配料表大致相同,多标注为鱼糜、水、淀粉、鸡蛋清、实用盐、白砂糖、食用植物油、味精、食品添加剂等,几乎所有产品都标明了一种叫“鱼糜”的原料。在一种福建生产的品牌袋装蟹肉棒配料表中,食品添加剂后的括号内注有:谷氨酸钠、蟹提取物、磷酸氢二钠、辣椒红。与名称相关的蟹肉却不见踪影,而是以“蟹提取物”的说法出现在食品添加剂中。还有一种龙虾丸也是只有“虾提取物”,没有龙虾肉等原料。另一种“蟹王棒”的主原料写着 “鱼糜+鸡肉大于或等于30%”,其他的还有猪肉淀粉以及三聚磷酸钠、焦磷酸钠、白砂糖等添加成分,说明上也没有蟹肉可见。

    市区江北一超市的销售员告诉记者,这些虾丸或蟹肉棒都是以面粉为主,混合猪肉或鸡肉,再加上用鱼肉制作而成的鱼糜,然后根据不同口味需要,加上其他一些食用香精等食品添加剂,并非真正的蟹肉和龙虾制作而成。“现在虾每0.5公斤都要20多元,同样重量的虾丸才10多元,蟹就更贵了。你想这些海鲜丸怎么可能用虾肉、蟹肉来做?”该销售员说。

    “我买过新鲜的虾丸,原来每0.5公斤要50多元,现在甚至要80元了。”喜欢吃海鲜的市民林阿姨说。记者采访了解到,在大亚湾澳头、霞涌等地盛产海味的地方,1公斤新鲜的墨鱼丸一般卖120元左右。

    营养师

    包装上“虾”“蟹”字眼容易误导市民

    市东健营养指导中心高级营养师王金娣介绍说,类似消费者反映的海鲜丸不含海鲜或海鲜成分很少的食品很常见。蟹肉棒之类的速冻食品一般只要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配料中的添加剂在国家允许范围之内,应该没有质量安全问题。但是,有的食品包装注明的所谓虾或蟹提取物则太含糊,没有注明提取的究竟是何种营养物质。

    “有的市民看到包装上写的‘虾’、‘蟹’的字眼,很容易误会吃了就能够补充海鲜的营养成分。实际上从营养学角度看,这些食品很多都是含淀粉等,如果当做海鲜补充营养,反而蛋白质等营养物质没有获得补充,碳水化合物等却摄入过多。”王金娣认为,这类食品营养价值有限,无法和天然食品相比,建议市民应少吃。

  消委会

    购买时应看清楚食物所含成分

    那么,商家这种行为算不算欺骗消费者呢?昨日,记者来到市消委会举办的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现场进行咨询。消委会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商家在包装上明确表示,不含有蟹肉、龙虾等成分,而且产品在生产、流通、销售过程中也没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无法断定这样的产品就是不合格或者欺骗消费者。如果这些产品在成分配料中明确写明包含蟹肉、龙虾等,但其产品并不存在这些成分时,才可认定是不合格产品。“但是,商品包装上的宣传有可能是商家在打擦边球。”该工作人员建议,消费者应增强维权意识,购买食品时看看其到底含有什么成分,食用起来才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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