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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临安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来源:  类别:行业资讯  更新时间:2011-02-11  阅读
兔年春节期间,我市食品安全状况良好,食品市场平稳有序,全市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影响大的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全市人民度过了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春节。 
  春节期间,气温骤升,最高达到20℃以上,给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了严峻的考验。为确保节日期间食品消费市场安全有序,春节前,市领导带领农林水、质监、工商、卫生、贸易、食品药品监管、城管等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对城区的超市、商场、市场进行联合检查。并要求经营者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当好“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在春节前召开的食安办主任会议上,陈伟民副市长就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具体部署,要求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针对容易出现食品质量问题的品种和人民群众关注的肉类蔬菜、食品等,重点监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元旦前夕,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向全市各镇、街道、食安委成员单位下发了《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的特点,把节日期间消费量较大的酒、糖果、炒货、饮料、大米、面粉、水果、蔬菜、水产品、豆制品、肉制品、儿童食品等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四大环节进行专项整治。并要求各镇(街道)、各职能部门落实好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及时报送食品安全信息,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市食安办根据节日期间我市食品安全消费特点和实际,通过新闻媒体先后发布春节期间全市食品安全检测信息及食品安全消费提醒等食品安全方面的消费警示,提醒市民严格把好市场采购关、储存加工关,避免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各镇(街道)、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联合行动,组织各项联合执法行动5次。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80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026家次;并对水果、蔬菜、酱油、酒类、桶装饮用水、豆制品、猪肉、水产品、畜产品、山核桃、瓜子、花生等“年货”类食品进行评价检测,131批次食品全部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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